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7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江西省监察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街支行合计被罚款70万元。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存在贷款管理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江西银行罚款30万元,并对欧阳新华、陈勇给予警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馆支行及相关人员未严格审查银行承兑业务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对江西银行南昌营滨岛支行处以罚款40万元。王俊英、范博受到警告、举报其他共计13万元。原文如下。
(编辑:田云飞)